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本會自102年2月1日起接受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以減輕身心障礙家庭主要照顧者的壓力及負擔,同時透過暫時性的替代照顧,提供照顧者喘息機會。身心障礙者家庭若有需求,可洽本會提出申請!(不限視障朋友,各種障別皆可申請)

服務理念

減輕身心障礙家庭主要照顧者的壓力及負擔,同時透過暫時性的替代照顧,提供照顧者喘息機會。

服務對象

實際居住台北市,符合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第9條規定,有以下條件之ㄧ,且經需求評估符合使用本服務資格者:

一、領有核(換)發之中、重、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

二、12歲(含)以下,領有核(換)發輕度身心障礙證明。

三、6歲以下或未入小學且領有本府衛生局特約醫療單位或持有衛生福利部輔導設置聯合評估中心或縣市政府衛生局特約醫療單位開立有效之綜合報告書或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之兒童。

四、聘有外籍看護工之身心障礙者家庭,符合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第9-1條規定,得申請本服務。

服務特色

減輕身心障礙家庭主要照顧者的壓力及負擔,同時透過暫時性的替代照顧,提供照顧者喘息的機會,以增加與其他家屬成員互動及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提升照顧者與服務使用者的生活品質。

服務內容

1.臨時性之陪同就醫(兒童或心智障礙者需有家屬陪同)
2.協助膳食
3.安全照顧
4.報讀及文書協助(僅服務視覺障礙者或併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5.必要時提供身體照顧服務,如協助清潔身體、擦身、換穿衣服、更換尿片等。
6.陪同散步。
7.上述服務過程中若衍生購買餐食需求、服務員得予協助。